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25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学院严格按照程序,经本人申报、班级评议小组评审、学院评审小组审定,现将2025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公示时间为10月30日至11月1日。如有异议可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学院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提倡实名举报,以便调查核实。
联系人:卢老师,电话:027-81973860,邮箱:1330133778@qq.com
附件:新闻与传播学院2025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审结果.xlsx
新闻与传播学院
2025年10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