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春风采 有你有我—我为湖北代言! 湖北经济学院新闻与传播学院短视频创意传播大赛邀请你来!

发布者:新闻与传播学院发布时间:2024-03-20浏览次数:11

为加强大学生实践能力、创新精神和合作精神的培养,推动高校人才培养模式和实践教学改革,湖北经济学院教务处、湖北经济学院新闻与传播学院联合中国商办工业杂志社开展湖北经济学院新闻与传播学院短视频创意传播大赛,大赛主题为:青春风采 有你有我—我为湖北代言!

、活动组织

主办单位:湖北经济学院教务处

承办单位:湖北经济学院新闻与传播学院

联办单位:中国商办工业杂志社

、参赛对象

我院全体本科生(不限年级,不限专业)

、活动安排

第一阶段:即日起至3月31日,通知发布,参赛学生提交参赛报名表,包含作品名称、参赛人员等。

第二阶段:4月1日至4月10日,学院统一组织短视频拍摄免费培训(地点另行通知)。

第三阶段:4月11日至4月25日,参赛团队或个人拍摄制作作品并提交作品。

第四阶段:4月26日至5月2日,参赛作品专家评审,确定作品获奖等级并予以表彰奖励,发放获奖证书,优秀作品推送至学校宣传部、院公众号相关平台展播。

、征集要求

(一)思想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舆论方向、价值取向,弘扬正能量和社会正气。

(二)内容要求:

围绕“我为湖北代言”活动主题,通过视频或其他视频类传播形式,记录湖北的美食、人文、历史、文物、故事、生态或身边的新闻事件等,突出地域特色和文化内涵,旨在表达“我”与“家乡”之间的故事,记录家乡之美和家乡的变化,推动文化发展。

本次征集大赛可选“乡村建设”“传统文化”“历史文明”“文化瑰宝”“人文精神”“小城‘智’造”“城乡漫步”“生态文明”“我的直播”等主题方向或作者自选题材进行创作。

(三)格式要求:

1、视频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剧情片、微电影、VLOG、微短剧、纪录片、广告、宣传片、动画等视频影像类表达形式

2、时长要求:25分钟。

3、画面要求:画质1080P,60帧率,屏幕比例16:9,分辨率不低于1920*1080,视频格式为MP4

4、包装要求:视频中不添加任何水印标识;不插入任何商业广告;不使用网络音视频素材(使用第三方素材应有版权授权证明或可商业用途证明)。

(四)版权要求:

1、作品需无版权纠纷,作者应确认拥有作品著作权、传播权,严禁剽窃、抄袭、复制,一经发现,取消参赛资格并追究其相关责任。

2、参赛者向主办单位送交参赛作品的行为,即视为同意本著作权声明。所有作品,主办单位有权使用(包括但不限于展览、复制、修改、发行、放映、信息网络传播等),并不另行支付报酬

(五)最终解释权归主办方所有。

、活动评审及奖项设置

1)学院组织专家评审团评审出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均颁发证书。

2)所有报名参赛并提交规范、有效作品的同学计入综测1分

、报名要求

1)可以个人参赛或组队参赛,组队不超过3人。

2)报名请于3月31日前下载报名表(组队参赛则由队长一人填写即可)报名。

3)邮箱:3082342192@qq.com

4)报名QQ:3082342192

5)赛务联系人:雷海燕老师      电话:027-81977102

 

附件:湖北经济学院新闻与传播学院短视频创意传播大赛报名表.docx

 

 

 

 

 

 

湖北经济学院教务处

湖北经济学院新闻与传播学院

2024年3月20日